北京特大地下钱庄案5名涉案银行职员获刑

2012年11月22日15:29  新民晚报

  本报讯北京消息:北京马甸邮币卡市场的商户张绍春等38人相互勾结,在两年间为70多家单位非法套现5亿余元,炮制了京城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。5名银行职员也被认定为此案的中间人,分别来自华夏银行、交通银行、大连银行等,还有一人是广东发展银行广渠门支行行长。

  据悉,北京西城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6年至单处罚金不等。在38人中,张绍春等8名个体商户,被检方称为地下钱庄的“庄主”。他们在受审时都认罪,但称不套现就没法做电话卡批发生意。

  据检察官说,银行职员并不是为了收取手续费,而是为了揽储任务。像张绍春和黄凯这些大客户套现后,会存到银行的私人账户内,就成了银行人员拉来的存款。对于银行职员,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到缓刑不等,并处罚金20万元到10万元。(裴晓兰)

(原标题:北京地下钱庄案5名银行职员涉案)

(编辑:SN04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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